《出海合规那些事之一:台湾地区游戏监管》(3)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3-07 11:55
【《网路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文本】
例如,依照前述关于格式合同的文件规定,消费者可以在开始游戏后的七日内,以电子邮件或者书面的形式单方通知公司解除合同,且玩家不需要说明理由及负担费用,并可以要求公司退还未消耗的充值款。又如,文件规定了消费者的申诉权利——如果消费者对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包括关于其他玩家利用外挂程序影响游戏公平性的申诉),可以在七日内提出申诉,企业应在十五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网络游戏格式合同不得约定的事项,如规定不得约定合同的阅读期限,不得约定概括授权企业经营者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之外利用或泄露消费者提供的各项个人资料,不得约定排除消费者任意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得约定减轻或者免除企业经营者依据消费者保护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不得约定“广告仅供参考”、不得约定企业经营者对合同内容有最终解释权等等。
五、总结
综合上述探讨,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台湾游戏市场尚未对大陆资本直接开放,如大陆公司希望在台湾地区运营发行游戏,则可能需要与台湾代理商合作;
(二)游戏的台湾代理商未完成信息录入和证明文件提交等工作的,不允许开展包括推广营销在内的业务活动;
(三)台湾地区存在游戏软件分级管理制度,游戏软件在上线前需要按照规定标识分级信息;
(四)台湾地区对网络游戏的格式合同也有相关规定,其中对处理注册、盗用游戏帐号等事宜均进行了规范。
关于我们
杨杰律师团队为广悦律师事务所唯一的互联网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提供定制化、精品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业务专长在互联网投资并购法律事务、互联网公司信息安全法律事务、互联网公司股权激励法律事务、互联网公司商标及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互联网公司保密及竞业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诉讼法律事务等。现服务的客户包括腾讯微信、阿里巴巴集团等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创业型互联网公司以及传统行业向互联网转型的公司。客户涉及综合性互联网公司、网络游戏公司、互联网直播公司、互联网广告公司、互联网营销公司、电商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多种类型的互联网企业。更多法律问题咨询及帮助,请联系杨杰律师团队,联系方式:13924178163。
- 03-07《出海合规那些事之一:台湾地区游戏监管》
- 03-07《《云梦四时歌》手游角色曲发布,与你祈愿相
- 03-07《是裁员还是招聘_游戏业上演罗生门》
- 03-07《竞向世界_该我上场_KPL发力国际化_向世界传递
- 03-07《"圣歌"将于下周推出更新补丁 解决玩游戏导
- 03-07《太可爱了吧、网友自制"守望先锋"主题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