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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合规那些事之二:韩国地区游戏监管》(4)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3-22 11:56


(二)用户保护措施


如何防止成年用户和未成年用户沉迷游戏,对韩国来说也是一个持续性的课题。


2018年9月5日,《人民日报》曾刊发过一篇题为《韩国这样管网游:半夜不让玩,花钱设上限,转移注意力》的文章,其中提到几项措施:



1、防沉迷制度


目前,针对未成年用户的游戏时间,韩国实行强制性防沉迷和选择性防沉迷两种制度。


2011年4月,韩国通过了限制青少年深夜上网打游戏的《青少年保护法》修订案,俗称“灰姑娘法”。该法案第26条规定“인터넷게임의제공자는16세미만의청소년에게오전0시부터오전6시까지인터넷게임을제공하여서는아니된다”,即网络游戏服务提供上在午夜0时至凌晨6时应停止向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游戏服务。根据该法案规定,违反者将会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万韩元以上罚款。


这个制度类似于中国的防沉迷制度,韩国政府要求网络游戏厂商应自行准备一套技术系统以配合该法令的实施。


在2012年7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又出台“选择熔断制度”(即选择性防沉迷),“选择性熔断制度”进一步要求游戏运营企业必须限制未成年的游戏时间,有未成年用户加入游戏测试时,需要得到父母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要求游戏公司设置用户充值上限


根据游戏载体的不同,韩国对成人和未成年的游戏每月充值上限规定如下:


不过,已有公开消息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即将取消用户游戏充值上限规定。



(三)游戏营销广告的限制


韩国信息通信部规定,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及联系方式,且在每天21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向用户发送短信广告。


2011年,韩国政府修改《信息通信网法》,明确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电话广告或者传真均需得到用户同意方可发送,在晚21时至次日8时期间发送广告需要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在用户同意接受广告的情况下,广告发送者应在广告内容中标注发送方名称、联络电话和拒绝接受广告信息的免费电话号码,违者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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