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jj.com)清水战歌网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业界新闻 >
资讯

《智冠状告河洛"侠客风云传"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权 法院判决结果公布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3-23 15:15

《 【手游再聚导读】在"侠客风云传"发售3年多之后,中国台湾智冠科技状告河洛工作室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权的案件终于在昨日曝出了初步结果,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公布一审判决。

由河洛工作室研发的单机RPG游戏"侠客风云传"早在2015年就已发售,而在发售后中国台湾的智冠科技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河洛工作室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权的案件已有初步结果,昨日法院公布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河洛工作室须赔偿智冠科技新台币2400万元(约合522万元RMB)且登报道歉,此外河洛工作室亦不得自行或指使第三人人继续散布或公开传播"侠客风云传"电脑游戏或其著作原件、重制物,并不得自行或使第三人为重制、改编、散布、公开传输等侵害智冠科技"武林群侠传"电脑游戏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判决书附件中"侠客风云传"与"武林群侠传"主要角色与人物造型比较

判决书中指出,智冠科技于 2001年8月27日发行"武林群侠传"游戏著作,并且在2015年6月1日与河洛工作室就其同年7月发行之"侠客风云传"游戏著作签署经销合约书,而在河洛工作室制作"侠客风云传"的期间,也曾在同年7月与智冠科技签署新作音乐授权合约及原作音乐授权合约。


判决书附件中"侠客风云传"与"武林群侠传"主要角色与人物造型比较

但智冠科技接获玩家询问"侠客风云传"是否为"武林群侠传"之重制版,因此智冠科技进行查验,发现"侠客风云传"与"武林群侠传"在操作界面、剧情、人物设定、游戏对话、场景设计及名称等呈现方式,具有极高相似性,并且以「"侠客风云传"是"武林群侠传"的重制版」作为行销用语。智冠科技认为此举已侵害其著作权,因此在2016年1月18日通知河洛,并要求损害赔偿。


判决书附件中"侠客风云传"与"武林群侠传"主要角色与人物造型比较

河洛工作室则答辩指出,被告徐昌隆自组的河洛工作室是独立于智冠科技的单位,仅与智冠科技有资金合作关係,并非智冠科技的受雇人。不过智冠科技指出,河洛工作室之组织及财务编制皆属于智冠科技内部编制,无独立法人格,所以也自然不能享有著作财产权。

河洛工作室认为2015年河洛推出"侠客风云传"时,经电玩相关周刊广为报导,更以「新武林群侠传」作为游戏宣传,可见智冠早知该游戏样貌。另外该游戏光碟、说明书及包装盒也是智冠代制,却迟至2017年6月才提讼,已超过两年时效,何况"侠客风云传"的主支线剧情、结局及角色都远比"武林群侠传"多得多,两者并未近似,强调未侵权。

分享到:0
  • andior排行
  • IOS排行
热点新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