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1月6日讯(记者 李君 通讯员 黄启先) 两名男子经不起黄色书刊诱惑,图谋不轨,为满足兽欲,竟借请已婚女子吃饭之机,偷偷劝其喝下催情药,想趁其意志不清时占其便宜。不知是药力不够还是女子抗药力强,催情药在女子身上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好事”没成反被女子报警,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涉嫌强奸未遂被高密警方刑拘。
2010年12月27日深夜23时许,高密市公安局孚日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被人强奸未遂。值班民警详细了解得知,当日下午4点左右,她被隔壁一劳保厂上班的两陌生青年以请客吃饭、唱歌的名义,带到开发区一饭店内。酒足饭饱后,又将其带到凤凰大街某宾馆内,企图对其强奸,因自己奋力反抗后,未能得逞,但自己并不知道两名青年的姓名。
孚日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隔壁劳保厂周某某、郝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上午,民警在劳保厂内宿舍将两人抓获。
周某某,男,21岁,山东平邑县人。郝某某,男,21岁,山东曹县人。据周某某和郝某某交待,他们均是高密市姚哥庄镇某劳保厂的工人。工作之余,无事可干,便到小摊上买来黄色书刊浏览,每每看到动情之处,心中便有莫名的冲动。于是,他们两人就合计,以请隔壁李姓女子吃饭的名义,满足色欲。因为害怕女子不同意,他们便又想出了给该女子吃下催情药,在药力作用下,该女子就会主动迎合。生米做成熟饭,就是李姓女子想告强奸也无济于事。
很快他们就到开发区一保健品店买来催情药,并邀请李某吃饭。吃饭时,趁其不备,将催情药下在啤酒内给李某喝,等李某喝下后,二人又花言巧语哄骗李某,先到一个地方休息一下,晚饭后再去歌厅唱歌。这样,他们便将李某用摩托车带到凤凰大街某旅馆内,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谁料催情药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李某强烈反抗,致使二人强奸未遂,后李某借机逃走并报了警。
目前,周某某和郝某某对强奸李某未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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