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7月25日电(通讯员 谢晓英 陈宁坚)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然而竟然有这样一位父亲,不顾骨肉亲情,不履行抚养义务,多次将年幼的亲生儿子遗弃,迫使其流落街头,沿街乞讨。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遗弃罪将犯罪嫌疑人严某批准逮捕。
江西省宁都籍男子严某某和妻子谢某(弱智)于1998年2月8日生下一子,于2002年4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子随外公、外婆生活。按离婚协议书规定,抚养权和监护权归谢某,严某必须每年向谢某支付儿子的抚养费2000元,直至儿子成年。但直至2009年5月,严某分文未付。同年6月,严某收回了儿子的抚养教育、监护权,此后严某将儿子带至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共同生活,但并未将他送至学校接受教育,并经常打骂他,将他赶出家门。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严某先后将儿子遗弃在江西省宁都县洛口镇、广东汕头市等地,迫使其子生活无着,流浪在外,沿街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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