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7月25日电(通讯员 吴华清) 当年,年仅21岁的刘某参与打架斗殴后潜逃在外,一逃就是颠沛流离的十六年。近日,身心俱疲的刘某回到钦州,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犯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了公诉。
案情追溯到1994年5月某天夜晚,刘某和陆某忠、王某松、曾某满、陆某发等几个平常往来甚密的朋友一起饮酒,散席后陆某忠、王某松等人搭乘曾 某满的摩托车回家。经过钦州市钦州湾大道汽车总站附近的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时与骑自行车顺行的曾某平发生碰撞,曾某满的左手被微微擦伤。喝了点酒的曾某满 随即破口大骂曾某平。曾某平认为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行驶,事故的主因在于对方,为了不将事态扩大,说了句对不起后,扶起自行车继续前行。没过多久,曾某平三 人掉头赶回来拦住曾某平,向其索要50元医药费,争执过程中王某松对曾某平实施了殴打。当时,曾某平的同伴王某龙见状,怕出意外赶紧过来劝阻。王某松等三 人以为曾某平有帮手,忙派曾某满回去找人。于是曾某满找到陆某发和刘某,添油加醋将事情说了一遍,并强调对方有一帮人马。听了曾某满的话,两人酒劲冲头, 陆某发随身携带一把尖刀,刘某从租屋处拿了菜刀,立马搭上曾某满的车前去助势。到达事发地点后,陆某发和刘某二话不说便冲了上去,其间,陆某发用尖刀捅向 曾某平,将他捅到在地,刘某用菜刀砍向前来劝架的王某龙。这一阵尖刀捅菜刀砍导致曾某平当场死亡,王某龙受到轻微伤。普通的纠纷上升成打架斗殴事件,五人 一起逃至沙埠镇北营村公所某处的私人出租房内,商定后分头潜逃。
案发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即刻立案侦查,通过证人证言及现场证据的勘察,公安局将犯案嫌疑人锁定在曾某满几人身上,并迅速将与案件相关的曾某满、王某松、陆某忠、陆某发抓获归案。而砍伤劝架人王某龙的刘某案发后行踪隐秘,经多方侦查搜捕未果,只能做在案处理。
一晃十六年过去,当初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慢慢步入中年。虽说成功脱逃警方追捕,作了十六年的漏网之鱼,但刘某的日子并不好过,除了整日担心被 抓,更担忧遭到受害家属的打击报复,于是东奔西走居无定所。多年的潜逃生活使刘某身心疲累,最终在家人的劝化下及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成立,考虑到刘某具有投案自首表现,并积极对受害者进行物质赔偿,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了处二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
数据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