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冒牌司法人员诈骗 因银行冻结手续繁琐4万存款被转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广州李女士由于盲目相信冒牌司法人员,将4万多元存款转到犯罪分子的“侦信系统”。发现被骗后报警,却又因无“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遭银行拒绝冻结,导致资金被转走。李女士将损失归责于银行,广州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银行无过错。
【祸起】冒牌司法人员来电诈骗
2009年最后一天的上午,李女士正在农科院上班,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深圳市公安局的陈国宝警官,对方不但说出了她的全名,还将她的身份证号讲了一遍。对方能准确无误地说出她的个人信息,李女士便信以为真。
这个“陈警官”又说,她涉及到一个金融诈骗,有一个李强的人用了她的招商银行账户转走了18万元。对此,现在检察院要立案侦查,并要她将现在手头上的银行账户告诉他。李女士于是讲工行和农行的账户告诉了“陈警官”。
过了不久,李女士又接到一个陌生来电,这次对方是个自称深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女子。对方先是重复了一遍“陈警官”的话,接着说“现在有事主向检察院控告”,要李女士将钱退出来。还说“为了方便对涉案银行账户的监控”,让李女士将农行的资金转到工行的账户。
当天中午12点半,自称是检察院的女子再次打来。李女士按对方在电话里的要求,到岳洲路找到一个工行的柜员机,建立一个有监控账户功能的“侦信系统”。一系列操作过后,李女士从柜员机处获得一张交易凭条。
【纠结】及时发现被骗 银行却拒冻结
在返回办公室的途中,李女士认真看了一下凭条,发现账户内的46557.82元竟被转账了。发现被骗,李女士当即报了警。天河区公安分局五山派出所的干警接警后,与李女士一同到工行五山支行处,询问了对方的账户情况。当时李女士刚汇过去的款项还在,民警便要求冻结该款项。但银行工作人员称要民警出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才能冻结。
待民警办妥了法律手续,该笔资金却已被转走了。李女士认为,银行因故意不作为直接导致她损失4万多元,遂诉至天河法院。
【争议】情况紧急银行是否该“配合”?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在情况紧急但公安机关未能出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形下,银行未协助冻结账户是否有过错?
银行的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第二点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
李女士则提出,本案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私人账户上的赃款,在及时发现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时,查实赃款尚在犯罪嫌疑人账户中,却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怠慢、错误的不支持、不协助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导致错失最好的冻结时机,最终使赃款被转走。她认为,银行应依照《警察法》规定,履行支持和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义务。
【判决】银行拒绝无过错 损失根源在诈骗
天河法院判决认为,银行作为储蓄机构,有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制止犯罪的义务。但,银行自身并非是国家的公权力机关,其亦负有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在公安机关未按相关规定出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时,银行未协助办理冻结银行存款的工作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并无过错。而李女士的损失,实际上是由于他人犯罪行为而导致,李女士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遂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李女士不服上诉,广州中院则支持了天河法院的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支招
网友“蜜逃果果”:现在很多银行卡都有开通网上银行,可以登陆相应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然后输入对方卡号,只要输入三遍错误的密码,这张卡在当天就会被锁死。
即使对方没开通网上银行,有市民在网上发帖,可以利用申请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办法,通过登录相关网上营业厅或者拨打银行查询电话,连续输入错误密码三次,也可锁死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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