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杰 通讯员 黄飞)昨天丰台检察院披露,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刘某在女友提出分手后,持刀报复其亲友,将一人砍伤。
来京务工的刘某在网上认识了北京女子廉某,2008年底二人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开始同居。同居后刘某动辄因小事大发脾气甚至对廉某拳脚相加。2009年10月底,刘某将廉某眼睛打肿,廉某回自己家后打电话与刘某分手,刘某扬言如果敢分手就杀廉某全家。刘某找上门要带廉某回去,廉某的哥哥把刘某赶出家门。刘某认为只有杀了廉某的哥哥,才能让廉某回到自己的身边。
2010年3月1日,刘某到廉某的工作地点,廉某急忙向哥哥求助。刘某怀揣菜刀遇到赶来的廉某的哥哥和其朋友祥某,刘某持刀砍向廉某的哥哥,祥某用胳膊挡住刘某,刘某再砍,廉某的哥哥躲开,祥某趁机夺下菜刀。经法医鉴定祥某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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