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因未在约定地点等到朋友,外地来济打工的小伙子王某便到朋友家中打听原因。孰料,对方不在家,出于一时贪念便顺手牵羊将朋友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事发后迫于公安机关追查,该男子竟因为一台笔记本展开逃亡生活,最终在一年后因为不堪这种地下生活投案自首,将笔记本电脑退回。日前,平阴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6000元。
王某系河北省某市农民,2008年到济南某有限公司打工,在工作期间结识了平阴的张某,并发展成朋友。2009年10月的一天,二人相约到饭店去吃饭。然而,错过了见面的时间后,张某一直未露面,王某便到张某的家中探听究竟。到达张某的家中后,恰遇张某的屋门开着,而张某并不在家,王某发现张某的笔记本电脑放在桌上,便携带电脑回了公司,后又转移自己家中藏匿。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仓皇逃跑。2010年10月,遁逃一年的王某实在不愿过逃亡的生活,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妻将王某偷来的电脑退回了公安机关。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张某家中无人,秘密窃取笔记本电脑,金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回所盗窃电脑,可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李明君 记者 李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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