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开审
“对他们(指盲人)还可怜不过来呢,怎么会打骂?!”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对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罪名后本市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上,面对暴力胁迫多位盲人卖艺乞讨的指控,四位被告人(如图)中的三人全面推翻之前的供述,坚称自己从未对被害人进行过打骂威胁,更表示待他们“跟一家人一样”。
指控 一家三兄弟 干上同一行
4名被告人是来自河南上蔡县的一家子:刘社会、刘会民是亲兄弟,张新丽和王丽则是他们的妻子。4人都是三十六七岁的年纪,除张新丽是文盲外,其他人也只读过小学。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刘社会等人在河南老家陆续找到多名会拉二胡的盲人,以“去北京挣大钱”的说法将他们诱骗至北京。之后,刘社会4人每人看管一名盲人,让他们到城铁五道口、北医三院等处卖艺乞讨,每日所得全部上交。刘社会称,近一年的时间里其净赚6000余元,全部邮回了家——家中的一双儿女由奶奶照顾着。
据了解,15年前,刘社会因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因没钱治病,也没有能力干重活,就想到了和大哥一样谋生——刘社会的大哥、大嫂早已带着两个盲人到北京乞讨赚钱。在刘社会夫妻到京也干起了同一行当后不久,刘家老三刘会民夫妻俩也投奔而来。而刘家大哥刘建设夫妻干了一段时间后就回了老家。
痛诉 三餐不见菜 有家也难回
据盲人们供述,每天他们7点多就出门,晚上八九点收摊,二胡一拉就是十几个小时,中间稍有休息就会挨骂,且风雨无阻。可即使如此,盲人们换来的也只是早上馒头、中午大饼、晚上面条的一日三餐,肉菜基本难见。而4个盲人更是挤住在一个只有5平方米的窝棚里。
检方出具的照片显示,盲人们住的窝棚非常低矮,很难直起身来,棚中除了木板搭成的床铺外空无一物。一个月下来,盲人们纷纷表示想回家,可换来的只是拳打脚踢和威胁辱骂。
反驳 痛哭表示待如“一家人”
2010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电话,称在北医三院路边有人胁迫盲人乞讨。警察赶到后,盲人大声说:“快救救我!”这时,不远处看管盲人的王丽冲过来说那是她的亲戚。但从女子慌乱的神情和盲人的呼救中,警察很快看出破绽,遂将刘社会等4人抓获。
法庭上,刘社会兄弟俩及张新丽均推翻了自己之前的供述,坚称从未对盲人进行打骂,“找的盲人都是我们老乡,因为他们老要回家,我们就只好吓唬吓唬。”刘社会称,自己干这个只是想讨口饭吃。只有刘会民的妻子王丽承认自己动过手,但亦称没见别人有此行为。
对于指控,刘社会称多不属实。其表示,自己每月都给盲人200元,并没有虐待。刮风下雨时也不可能强迫他们出去,“那种天气我们也受不了。”至于盲人们所说的打骂,张新丽更是哭着表示:“谁没有良心?我们(对他们)可怜还可怜不过来呢,我不相信他们会这样说,我们跟一家人一样。”
■案后释法
是否暴力胁迫是关键
对于街头常见的残疾人乞讨可能隐藏的问题,该案检察官表示,当事人是否涉嫌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乞讨和暴力胁迫是两个必要条件。如果仅仅是组织,虽够不上刑事处罚,但对于当事人仍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拘留、警告等其他措施。
晨报记者 叶青/文 郝笑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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