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周宁 周直 李凯 通讯员丽薇) 昨日,震惊江城的黄陂古门山在武汉市中院一审宣判,吸毒人员邓某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处罚金3万元。
法院鉴于邓某无赔偿能力,判决其免予赔偿。此前该案开庭时,被害人家属向邓某提出30万余元民事索赔。
邓某家住黄陂区姚集镇古门冲湾,2005年因吸毒离异。去年5月8日凌晨,因毒瘾发作,他没钱购买毒品,便持刀翻窗进入古门山风景区执行经理李某办公室内,用丝袜捆住李某,抢得现金2000余元和三星手机一部,后向李某的胸部、背部连刺数十刀致其身亡。
为毁灭现场作案痕迹,邓某于当夜返家拿来汽油浇泼现场,点火焚烧后逃离。同月24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日,身着蓝色囚服的邓某被押解到庭,闻听宣判结果后面无表情,也未当庭表态是否上诉。宣判完后,被害人家属一度欲冲向邓某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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