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掩面哭泣。昨日,王某涉嫌因冒用死者名义购房转卖及冒领死者退休金,在法院接受庭审。通讯员 曹蕾 摄
■ “”追踪
本报讯 (记者陈博) 昨日上午,五十多岁的王某因涉嫌诈骗罪,站在了丰台法院的被告席上。
据了解,王某曾上门照顾老邻居李老太。检方指控,李老太去世后,王某通过变更身份证照片冒充死者,骗领对方5万余元退休金,还以对方名义买房转卖(本报昨日报道)。
庭审时,王某除承认冒领退休金的事实外,对检方其他指控均有异议。
被控冒名出卖百万房产
昨日庭审时,李老太的儿子张冲作为被害人出庭。
检方指控,2005年初,王某照顾患病卧床的李老太。同年8月,李老太去世后,王某以李老太的名义购买了李生前所住房屋,并办了房产证。同时,王某还骗领李的退休金5万余元。2010年3月,王某以李老太的名义卖房,并收取定金2万元。经鉴定,该房价值108.2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王某刑责。
律师提供“房产赠与”录音
庭上,王某数次因情绪激动当庭痛哭。她承认冒领了5万元退休金的事实,但对检方其他指控均有异议。
“我是尽义务照顾李老太的,没拿一分钱,不是我的东西我不会要。”王某大声辩称,自己“嫁接”身份证照片冒充李老太,李的儿子张冲是知情的。李老太临终前,留遗嘱将房赠与了赡养她的王某和王的女儿。张冲曾借自己11万元迟迟不还,自己急需用钱才将房转卖。王某不认可诈骗房屋指控。
王某的律师认为,王并无诈骗房产主观故意。律师同时向法庭提交了1份录音,称系李老太的遗嘱录音,其中有关于将房赠给王某和王的女儿的表述。
法庭表示,录音有待控辩双方质证后,才能确定是否采信。
本案未当庭宣判。
■ 争议
1 身份证如何被盗用?
被告人王某称,当时,死者李老太的儿子张冲说,自己在国外有些手续还需要有人在国内帮着办,于是二人一起去的派出所换二代证,用自己照片替换李老太的照片办证,张冲知情。
张冲称,王某去办身份证时,自己已身在国外,根本不知道王某盗用母亲身份信息,自己也不可能允许王某这么做。
派出所民警证实,当时一自称是李老太的女子(王某)拿着李老太的户口本来到派出所,称一代证丢失需换领二代证,民警随后拍照给她发了二代身份证。该所以前从未发生过冒用身份信息的案例,目前已就此事请示丰台公安分局。
2 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王某称,李老太临终前认为王某母女俩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同意将房赠送给自己,为此还写了赠与协议。因此,不存在诈骗房屋的情节。
张冲反驳称,母亲从没表述过类似观点。即使要赠房,也不可能不告知自己。
公诉人认为,协议约定时,房屋的产权人是李老太单位的,李老太无权处分。协议上并无王某签字,此外见证人中有1人是王某妹妹,王某妹妹向警方证实自己不清楚协议内容。公安机关曾对该协议进行鉴定,因采集不到李老太生前的笔迹,无法确认真实性。检方认为,赠与协议应属无效。王某以李老太名义购房并转卖构成诈骗。
3 被告人与死者家属是否有债务?
王某称,张冲曾两次向自己借钱,并提供了一个名为“诗琪”(音)的人的账号,自己为此借了11万元高利贷汇给诗琪,现借款已滚动至22万元。自己急需用钱,被逼转卖房屋。
张冲称,自己没有向王某借钱,相反自己曾汇款几千英镑给王某的女儿,作为照顾母亲的报酬。
公诉人表示,警方调查了王某的汇款记录,并没有发现关于“诗琪”的汇款情况,因此无法认定王某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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