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弘 通讯员 郑妍
晨报讯 无法接受同居一年的女友提出分手,一时冲动竟折断伞柄向女友狠狠地刺去。昨天上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家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女方亲属曾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谅解而撤诉。
朱家旺现年23岁,2009年5月,他在安徽打工时结识了同龄的女大专生景焰(化名),两人确立恋爱关系。至2010年1月间,先后在六安和江苏常熟打工并同居生活。
去年2月25日,朱家旺到无锡看望舅舅,并与景焰一起于当天上午入住铁道大酒店426房间。在酒店房间里,景焰以朱文化层次低、有残疾、家人反对为由提出分手,两人随即发生争执。朱家旺将景焰推倒在床上,扼掐其颈部,接着竟疯狂地将景焰所携带的一把折叠伞折断,用伞柄以尖锐部位刺戳景焰的左腹部及左胸部数下。
景焰拼命反抗且坚决不同意和好。朱家旺又用伞柄尖锐部位对准景焰的脖颈前部猛扎了两下,致伞柄断离部分几乎全部刺入景焰的颈部。怒气不减的他再用棉被捂住景焰的脸部,致景焰窒息死亡。
作案后,朱家旺逃离酒店,赶到常州一个叔叔家。当晚8时许,朱家旺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家旺的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对其杀人犯罪依法应予以严惩。但鉴于本案起因于恋爱纠纷,朱犯罪后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具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其家属自愿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表示对朱给予一定程度的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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