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杰)昨天,记者获悉,吉林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兴国涉嫌虚构拥有采矿权集资诈骗15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目前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市检二分院指控,2005年2月至11月期间,吉林三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兴国伙同他人虚构北京中矿三峰实业有限公司,谎称拥有吉林省延边自治州龙井市三峰山价值9600亿的安山岩矿及50年开采权。
王兴国等人称需要集资购买矿山设备,在京向离退休老人集资,允诺给予月7%的高息,3个月偿还本金,先后骗取许某等140余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15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兴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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