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不满警员带走车上人士,坐在马路上。
警采人链战术,导游情绪激动。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澳门旅游局继续关注本地导游在外港码头疑被打伤事件。旅游局强调,重视及关注所有涉及澳门旅游城市形象的事件及情况。事件主体涉及伤人,可能触犯刑法典,故海关即时介入处理。而事件涉及司法范畴,由相关司法部门跟进。
一个27人的内地旅行团(其中1人为领队)14日早上从香港乘船抵达外港码头,按照澳门旅行社收到的接团工作记录,该旅行团定於早上9时抵澳,但有关旅行团比原定时间提早到达,有旅客投诉导游迟到及未有高举接团牌,双方交涉,期间,另一名导游试图调停,之后发生涉嫌殴打导游事件,海关即时向涉嫌打导游的3名旅客录取口供。旅游局督察接报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经旅游局查核,没有证据显示澳门接待的旅行社和导游在是次接待过程中违规,而涉嫌被打之导游并非该团之接团导游。现时,澳门旅行社及导游受第42/2004号行政法规修改的11月3日第48/98/M号法令(规范旅行社运作及导游职业之法规)规管。
过去三年,澳门旅游局共接获88宗涉及旅行社/导游的投诉,主要涉及行程,包括食、住、行、娱、购之安排问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根据有关旅行社行程,上述旅行团的全体团员于15日早经关闸口岸离开澳门。
据了解,殴打事件中受伤的导游即场要求到医院验伤,稍后出院。当晚发生旅游巴被包围事件时,受伤导游在现场突感不适,警方召唤救护车送其往医院治理,于翌日凌晨2时离开医院。至于受伤导游的赔偿问题,当事人有权循民事诉讼途径追讨赔偿。
澳门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新闻稿称,14日在外港码头发生之涉嫌伤人事件,由于事件发生在外港码头内,属海关职责管辖范围,故码头海关站值日室在接报后即时介入,将一干涉事人带返依法进行侦讯。
事件中怀疑有涉事人涉嫌违反刑法典第137条《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另外,由于并非现行罪,故海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作了检举书以便送交检察院作进一步处理,并安排伤者到医院验伤。
需要重申的是,作为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工作,而在上述事件中,海关已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另外,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必须遵守法律,并从法律途径、依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最后,由于案件涉及内地人士,故保安当局亦会透过现行机制通知内地公安部门知悉。另一方面,案件的侦讯将会在检察院的领导下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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