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高宇飞 通讯员 李晖) 2月21日下午,新疆奎屯市东郊湖兰布拉克社区一处平房里,一场特殊的公证和法律援助正在进行,租住在这里的四川籍打工者王茂祥一家获得了90岁邻居涂俊辉老人的遗赠权。
许多人都很好奇,他们非亲非故,为什么涂俊辉老人要将遗赠权赋予王茂祥一家?为什么司法部门要对王茂祥一家进行法律援助?
当天,新疆奎屯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乌鲁木齐东路街道办、司法所,湖兰布拉克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王茂祥家,为涂俊辉老人的委托协议书和遗赠协议办理公证事宜。
涂俊辉老人虽然已经九十岁了,但身体硬朗,眼睛不花,口齿清晰,思维清晰,只是耳朵有点背。
“老人家,您去世后的财产都归王茂祥一家,你同意吗?”公证人员问。
“同意,我啥子都没有,死后除了丧葬费,剩下的财产就给王茂祥一家,他们对我好。”老人指着王茂祥夫妇说。
公证人员询问完毕后,将材料交给老人查看,老人表示没有异议,并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公证人员告诉王茂祥夫妇,既然他们要抚养老人,就要根据协议的内容严格履行。
由于涂俊辉年龄太大,王茂祥一家靠打工为生,在奎屯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奎屯市公证处免去了他们的公证费用。而这一遗赠协议,实际上已经迟来了好多年。
涂俊辉也是四川人,来新疆四五十年了,一直未成家。据说受“文革”影响,他在农七师红山煤矿工作了二十年,但退休时只给他计算了五年工龄。
涂俊辉与王茂祥一家结缘,要追溯到1995年。王茂祥说,1995年他从四川带着妻子、儿子来到新疆后在农七师红山煤矿打工,当时和涂俊辉是邻居。由于岁数比较大,涂俊辉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都会找王茂祥一家帮忙。
1998年,王茂祥的女儿出生,老人就开始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协助照顾王茂祥的女儿。女儿九个月大时,王茂祥的妻子廖茂琼出去工作,照顾女儿的重担就落在了涂俊辉身上。
“我女儿就是他带大的,我女儿多大,他就跟了我们多少年。”王茂祥说,十三岁的女儿对爷爷涂俊辉比对他们夫妇还好。
两家人的感情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王茂祥一家搬家,看着涂俊辉孤苦无依,便将老人带在身边,一直跟他们生活在一起。
“他要不跟着我们,早就死了。”心直口快的王茂祥说,生他女儿那一年,老人差点死掉,棺材都做好了,后来跟着他们,身体慢慢好了起来。
老人本来血压、血脂都比较高,王茂祥不让他吃肥肉,一开始老人不愿意,还跟他们吵架,“我不让你吃是为了不让你生病,让你多活几年。”慢慢地老人习惯了,在王茂祥一家的照料下,身体也渐渐好了起来。
王茂祥一家收入不高,儿子刚刚出去打工,家里主要靠他每月一千多块钱的工资维持生活。涂俊辉每月能领到一千六七百块钱的工资,每个月都会给王茂祥一家几百块钱补贴家用。
这次公证的协议书共两份,一份是事务委托书,一份是遗赠抚养协议书。
根据事务委托书,王茂祥可以为老人代为办理领取、支付社保、工资、医疗费;代为行使涂俊辉享有的相关非人身性民事权利、义务。
而遗赠抚养协议书规定,王茂祥夫妇须保证继续照顾涂俊辉老人至去世前的生活,让其安度晚年。涂俊辉的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日常生活和必需费用从涂俊辉的社保、工资等财产中支付,除医疗外的不足部分由王茂祥夫妇承担。涂俊辉去世后由王茂祥夫妇负责送终、安葬并支付相关费用。
此外,涂俊辉自愿将自己生前所剩财产及死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享受的所有财产赠给王茂祥夫妇,涂俊辉死亡后其应享有的权利由王茂祥夫妇享有。
对于涂俊辉和王茂祥一家签订遗赠协议,王茂祥承认,是他先提出的。
“凭良心说,单位也没人管他,有人就提醒我们说,如果老人不在了,会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说是怎么死的什么的,我害怕别人说这样那样的话,就想着签这个遗嘱,就能把后事办妥当,少了很多麻烦。”王茂祥说,其实老人啥都没有,也没什么财产可以继承的。从感情上讲,最开始他们也就是老乡,时间长了,感情逐渐加深,他们就把老人当自己的父母亲看待,老人也拿他们当儿女看待。
签这个协议,对王茂祥一家来说也仅仅是一个协议,对他们的生活不会有什么影响。“没办这个手续的时候,我们不也是好好照顾伺候他、孝顺他十几年?”王茂祥说,谁没有老的时候,他们老了也会要儿女养活照顾的。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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