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主犯的岳母(右一)及妻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法庭上和其他9名涉案人一起受审。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陈博)2009年11月7日下午,两名倒外汇的男子在朝阳区雅宝路被四名蒙面男子当街抢走75万美元。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7个小时破案,查获1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1人因涉嫌抢劫罪或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诉,其他4人另案处理。这是北京近年来(本报3月25日曾报道)。
9人构成抢劫罪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指控,2009年10月,北京人李辉伙同胡新朋、陆路多次预谋抢劫倒卖外汇人员。为实施抢劫,2009年11月初,李辉委托严佳龙为其寻找帮手,严佳龙在明知李辉要实施抢劫的情况下,将张春涛介绍给李辉。后来,刘鹏在明知张春涛要实施抢劫的情况下,又将李伟、王磊磊、17岁的王某介绍给张春涛协助实施抢劫。
2009年11月7日下午,李辉伙同张春涛、胡新朋、李伟、王磊磊、王某在雅宝路西口附近,持刀威胁途经该地的艾某及同伴,抢走俩人随身携带的背包及手提箱,内有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6万余元,9人构成抢劫罪。
家人协助藏匿赃款
根据供述,9人分工明确,胡新朋负责盯艾某的行踪,张春涛等4人租来黑车实施抢劫,随后分成两路逃离。李辉全程电话遥控,同时开车接应拎走箱包的张春涛。
此外,李辉的妻子王宁和岳母陈玉玲明知李辉获得的33万余美元是犯罪所得,仍协助李辉藏匿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案当庭未宣判。
■ 作案动机
没钱买婚房抢劫熟人
李辉供述,他和被害人艾某很熟。2009年,他在雅宝路通过郑某认识了倒卖外汇的艾某,并给艾某开过车。其间,艾某曾借用李辉的3张银行卡转过账,艾某每天打进100多万元,李辉再把钱提出来给艾某,一天能挣100元。
2009年10月,李辉和王宁结婚后,一直没钱买婚房,便想打劫熟人艾某。李辉供述,为了抢劫,他和胡新朋、陆路多次踩点并设计抢劫计划。后来,陆路担心出事中途退出,李辉又找到张春涛等人实施抢劫。
实施抢劫后,张春涛拿到箱包找李辉会合,李辉当即取出23万元给他,但不够当初承诺的40万,于是把其中一个包给他,之后俩人分道扬镳。李辉和王宁开车回到东北的岳母陈玉玲家里,将33万美元藏在家中,还花1万多元给陈玉玲买了貂皮大衣等礼品。
“我问钱是哪里来的,李辉一直不说。”陈玉玲说。
■ 现场采访
“我对不起妻子和岳母”
新京报:抢劫是重罪,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李辉:我当时就觉得倒汇是违法的,想“黑吃黑”把艾某的钱抢过来,他也不敢报警,这钱就是白来的。
新京报:你一下子有了几十万美元,你妻子没怀疑吗?
李辉:我没告诉她实情。我就说有一笔钱看她能不能帮忙取出来,她没多想就去银行了。直到我们一家3人被抓,她和我岳母才知道实情。
新京报:你现在怎么认识这个行为?
李辉:我遗憾的是对不起我妻子和我岳母,把她们给无辜牵连进来了。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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