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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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被人绑架,生死不明,为查明真相,他辞去工作,卖掉房子当盘缠,当了6年“私家侦探”,穷追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终于,刘卫华等到了一场“迟来”的审判。3月22日,周口市扶沟县法院审理这起绑架案。昨日,面对记者的采访,刘卫华说,“随着庭审的结束,我心里五味杂陈,思绪纷乱……”
春节将至 父亲突遭绑架失踪
在扶沟县城的扶沟商厦,刘卫华的母亲陈风枝经营鹿邑某品牌皮鞋已好多年了,父亲刘法运在县医院当会计,也帮助打理生意。其间,他们与鹿邑县这家鞋厂的总经理丁某经常打交道。而让刘卫华料想不到的是,日后,这桩买卖竟会给父亲惹来杀身之祸。
2003年1月25日,丁某与一名“矮胖男子”相继出现在刘法运的办公室。而此前,因为丁某所供皮鞋存在假冒伪劣,刘法运曾提出要退货。当天,丁某执意要去商厦清点剩下的皮鞋,刘法运就随他出了门。可是,老刘并没去店里,也没回家。次日下午2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来,对方说:“刘法运在我们手上,赶快准备钱。”随后,刘卫华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警方虽多方排查,但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而涉嫌绑架的丁某等人,从此杳无音讯。
辞掉工作 踏上茫茫追凶之路
“父亲生死未卜,一定得查个水落石出!”刘卫华没有放弃。从此,他辞掉在郑州那份薪酬丰厚的工作,踏上寻父追凶之路。
“丁某是最大嫌疑人!”刘卫华想办法把丁某的通话清单调出,手机漫游记录显示,丁某经商丘、济南、沧州、长春,最后逃往了哈尔滨。
刘卫华与民警一道赶到哈尔滨,通过丁某打的一个固定电话,找到了丁某情妇小红(化名)的舅舅,了解到丁某认识哈尔滨女孩小红后,和其同居生育一女。当民警赶过去后,丁某和小红携女儿再次逃走。
从哈尔滨回到河南,刘卫华又跟着民警到洛阳,找到曾给丁某送货的司机宋某。在宋的带领下,来到丁某在洛阳的落脚处,再次扑空。而后,他们又从洛阳追查到丁某的老家鹿邑县。这时,刘卫华才知道,丁某于1998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当地警方侦查,并于2002年上网通缉。
在寻找丁某无果后,警方又把目光转向了和丁某一起的那个“矮胖男子”。通过查询丁某的手机清单发现,案发前丁某和安徽亳州市一个固定电话频繁联系,而打勒索电话的那个手机号码也是亳州的。刘卫华和民警立即赶到亳州,查到固定电话机主姓余,经辨认,余某正是“矮胖男子”。警方了解到,余某平时靠开黑出租车、替人收账为生。然而,当民警赶到余某家时,余某已不知去向。
穷追不舍 乔装打扮寻根觅踪
线索中断,嫌疑人无影无踪,但刘卫华毫不气馁,他只身一人来到哈尔滨。在丁某情妇的父母家附近租房住下。但是,3个月过去了,丁某始终未露面。
后来,刘卫华又到火车站,天天在人海里寻找。他帮旅客扛行李从来不要价,给多少收多少。因工钱低,他惹恼了“同行”,被人打了一顿。伤好后,刘卫华开始收破烂维持生活。钱花光了,付不起房租,他在郊区的垃圾场旁一间废弃的房子里住下,天天闻着臭味。
骑三轮车收废品,捡菜叶做饭。而到了晚上,他会换上一套干净的运动服,来到丁某情妇小红的父母所住小区,扮成小区的居民在楼下散步,观察小红父母家的动静。
其间,刘卫华发现了余某的一个线索,他马不停蹄赶到了广东东莞。从余某老乡那里得知,余某曾通过职介所去凤岗、清溪、长安三个镇应聘打工。刘卫华马上赶到工厂,上千人如何找呢?他利用上厕所、吃饭、休息的时间,在车间、食堂、宿舍寻找。他一连找了余某可能打工的3个地方,可是余某又跑了。
刘卫华又赶到亳州市余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与一位老协警交上了朋友,老协警被刘卫华的精神打动,答应他,一旦发现余某的行踪就通知他。
柳暗花明 两名嫌疑人先后落网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3月26日,余某偷偷回家,被老协警发现。刘卫华和警方连夜赶到亳州市。第二天,潜逃6年的余某终于落网。然而,余某却辩称,自己只是出车替人帮忙要账。
必须抓到丁某才能真相大白。刘卫华同警方一起又回到哈尔滨,经过几天的调查,发现小红的父母家中刚来了一个女孩,在这里上小学。刘卫华感觉这应该是丁某和小红的女儿。随后,民警通过小女孩就读的学校,查到了孩子的入学档案,得知其父王文泽、其母陶珍的户籍所在地在山东。经过上网比对照片,王文泽正是丁某,已落户山东。
2009年5月25日,在济南市一条偏僻的胡同口,一个总是低头修鞋的中年修鞋匠,被几个便衣警察包围。修鞋匠就是丁某。到案后,丁某、余某供述,他们伙同孙某等人绑架刘法运,其间,导致刘法运被害的犯罪事实。丁某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鹿邑县警方网上通缉后,在哈尔滨、菏泽、洛阳、商丘等地藏身。为了生活,他从当地批发市场购进劣质皮鞋,换上他以前鞋厂的品牌商标,卖给经销商。
2003年1月25日,丁某等人绑架刘法运,并往刘法运家打电话勒索。后来,喝了酒的孙某以刘法运不老实为由,抓起匕首,捅死刘法运,几人将其埋在孙某家的麦地里。随后,几人分头逃跑。
2009年8月27日,十几辆警车鸣笛一路疾驰,来到郸城县白马镇韩庄行政村孙庄村的一块黄豆地,随着挖掘机的轰鸣,不一会儿,一具白骨赫然出现。法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取证,经DNA鉴定,这正是6年前被绑架杀害的刘法运。
开庭审理 法院当庭未判决
案发8年之后,2011年3月22日上午,在周口市扶沟县法院,由周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周口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公开审理的这起绑架案开庭了。两名被告人丁某、余某站在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3年1月25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丁某、余某伙同孙某等人开车到扶沟县医院,丁某、余某以算账为名,将被害人刘法运骗到五人来时开的面包车上强行带走,后将刘法运关在郸城县白马镇韩庄行政村孙庄村孙某家,丁某等几人让刘法运往家打电话要钱。1月26日晚,在孙某家堂屋东间床上,孙某酒后用匕首刺中刘胸部致其死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余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当庭未做判决。
据悉,嫌疑人孙某已经自杀,另外两个嫌疑人仍在追捕中。
(编辑:S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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