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对小玲实施抢救。网友手机拍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平李华炎 实习生/夏拓) 7月24日18时许,小榄镇某花园内发生一起悲剧。一名7岁的小女孩小玲在参加该小区举办的游泳培训班时,溺水不幸身亡。该起事故经微博多次转载后,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中午,小玲的父母已经从茂名赶到中山,警方也介入事故的调查。
昨日上午,不少网友通过新浪微博转发这样一条消息称:一名7岁小女孩参加小区开办的游泳培训班时不幸溺水身亡。网友提供的照片显示,小女孩的遗体已被白布遮起来。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游泳馆门口,小区保安把守着门口不让外人进出。隔着玻璃门记者看到,小孩的家属正在小区内痛哭不止。
该小区物管一名陈姓工作人员随后向记者证实了此事。据他讲述,小区的游泳培训班是由该物业管理公司开办的,聘请了2名专业游泳教练、2名专业救生员和2名协管员一起来管理培训班。
据了解,出事的小女孩小玲今年7岁,不住在这个小区内。事发当天,小玲是由她的舅妈带过来学习游泳的。“事发时,这名小孩的游泳课已结束半个多小时,但她仍然在游泳。救生员发现小玲在深水区溺水,经过专业人员一个半小时的抢救之后,不得不放弃”,该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安保措施做得还是比较到位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截止记者发稿时,小玲的父母已从茂名市赶到小榄,在当地警方的协调下,与物管公司商讨善后解决方案。
|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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