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通报八宗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羊城晚报湛江讯 上月31日,羊城晚报记者从湛江市纪委获悉,湛江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近日通报了该市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的八宗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廉江市新民镇派出所干警黎某某贩卖子弹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刘某受贿案等典型案件。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刘某受贿案。2003年,刘某在承办湛江市第二运输公司与湛江市荣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作开发洪屋大厦产权纠纷案中,接受案件关系人黄某某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事后收受黄某某送的人民币18万元。2003年7月,刘某在办理湛江市劳动建筑工程公司直属队起诉湛江市劳服公司、劳动局、湛江中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接受案件当事人黄某某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事后收受黄某某送的人民币14万元。刘某在案件执行工作中,还先后收受当事人及其他人员送的人民币共53.5万元。2010年10月,市纪委决定给予刘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法官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
廉江市新民镇派出所干警黎某某贩卖子弹案。2008年2月一天晚上,黎某某从其经手保管的派出所弹药库中盗出50发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交给社会人员许某转卖获利4800元。2010年4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同时,黎某某被廉江市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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